结合北京市实际,市住房城乡建设委、市规划自然资源委、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、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联合印发了《本市贯彻落实〈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的通知〉的实施意见》,自2026年9月24日起施行。《实施意见》明确,2026年8月28日后,北京市新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的商品住房项目,申请预售的,单体建筑应完成主体结构封顶,还需出具项目建设单位、勘察、设计、施工、监理等单位签字盖章的《主体结构分部工程验收记录》。同时,《实施意见》明确,新项目申请预售的,其预售资金将全额、全过程监管,且在项目联合验收后,方可解除资金监管。《实施意见》规定,2026年8月28日起,新项目优先选择现房销售。(央视新闻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