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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华贸物流:追讨2.99亿元业绩补偿款遭反诉,被索偿约1.77亿元股权转让尾款

    澎湃新闻 2026-09-21 21:25(2小时前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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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9月21日,华贸物流(603128.SH)发布关于涉及反诉讼的公告。

    根据公告显示,华贸物流称,近日收到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《民事反诉状》。就公司诉宋成、杭州佳菁科技有限公司、杭州郡捷投资合伙企业(有限合伙)、杭州郡承投资合伙企业(有限合伙)、杭州朗菁科技有限公司、殷琦(以下合称“内部卖方”或“反诉原告”)股权转让业绩承诺补偿纠纷一案(案号:(2026)浙01民初1168号),上述内部卖方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反诉,公司为该案反诉被告。

    华贸物流称,2021年,公司与宋成、杭州佳菁科技有限公司、杭州郡捷投资合伙企业(有限合伙)、杭州郡承投资合伙企业(有限合伙)、杭州朗菁科技有限公司、殷琦等内部卖方,以及案外人Winning Bay Investment Limited、宁波德邦基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、绍兴柯桥宸鹏投资合伙企业(有限合伙)、蔡龙辉共同签署《关于转让杭州佳成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股份转让协议》(以下简称《股份转让协议》),公司以约5.05亿元的总价款收购杭州佳成国际物流有限公司(原名“杭州佳成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”,简称“佳成物流”)6300万股股份。

    《股份转让协议》约定,内部卖方承诺佳成物流2021年度、2022年度及2023年度实现的经审计合并报表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不低于4800万元、6500万元和8200万元;如任一年度未达承诺数,内部卖方应按约定公式向公司进行业绩补偿。因佳成物流2021年度、2022年度业绩承诺未完成,公司已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内部卖方支付业绩补偿款。公司主张诉讼请求金额合计约2.99亿元,本案定于2026年10月12日开庭审理。

    内部卖方在反诉中主张:公司尚欠其股权转让尾款,构成违约;其已完成业绩承诺,公司应配合办理解除其持有的佳成物流股权质押;且因公司未支付任何竞业限制对价,宋成、殷琦无需承担《股份转让协议》第6.6条约定的竞业限制义务。

    反诉方认为,华贸物流拖欠股权转让尾款,已构成违约,请求法院判令公司支付各主体股权转让尾款本金及逾期利息合计约1.77亿元;同时主张其已完成业绩承诺,公司应配合办理解除其持有的佳成物流股权质押;且因公司未支付任何竞业限制对价,宋成、殷琦无需承担《股份转让协议》约定的竞业限制义务。

    华贸物流在公告中强调,上述反诉请求及反诉理由主要为《民事反诉状》中的内容,不代表公司对其主张的认可。就本案争议,公司已聘请专业律师团队,并将依法积极应诉、充分举证、据理抗辩,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。

    此外公司还披露,近十二个月,华贸物流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发生诉讼、仲裁案件25起,涉案总金额6.56亿元,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.52%。

    目前,上述诉讼、仲裁事项均处于法院审理阶段,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收到生效裁判。相关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。

    官网资料显示,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(简称“华贸物流”),成立于1984年12月14日,并于2012年5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,是中国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二级子公司。

    华贸物流在境内主要港口和物流枢纽城市设有90余个全资附属网络,并在中国香港及美洲、欧洲、东南亚、非洲等地建立了超过40个自有境外服务网点,拥有国际空运、国际海运、国际班列、工程物流、仓储陆运、大宗物流、跨境电商物流等核心业务。

    今年上半年,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8.01亿元,同比增加11.73%。录得归母净利润2.21亿元,同比减少2.90%,扣非归母净利润2.20亿元,同比减少2.70%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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